蔣繼璘(1923-1947) 女,龍水鎮金田村公所金腰帶村人,家境貧寒,少而有志。
她僅讀了4年小學就被迫輟學,但在勞動之余,利用弟弟的舊課本堅持自學,完成了高小的全部課程,并以優異成績考入省立全州初級中學(全州高中前身)學習刻苦,成績優異,在一次全校作文比賽中,她獲得第一名,先后擔任班里學習委員、全校學生自治會主席。昔因家貧,只讀三個學期便失學了。
回家后,被聘為小學教師,抗日時期與進步青年廖基豪結婚,受其影響,接受革命思想。
1945年秋,他與廖基豪受中共地下黨組織指示,打入縣政府做雇員,參加了全縣婦女會競選,被選為常務理事,利用其身份從事黨的婦運工作。
1947年初,他將訂婚戒指和口糧賣掉,為革命武裝起義購買槍支彈藥。同年3月,她以校友關系發動全州初中學生,參加中共地下組織領導的“3.29”青年學生“愛民主和平”示威游行;4月,與其夫積極參加了中共地下組織領導的“全州阻米運動”;秋,她由黨組織安排到清湘表證中心校(全州鎮城關完小前身)當教師,積極傳遞《青年周報》、《青年之聲》等等進步刊物給青年學生閱讀。
1947年7月,她寄養剛滿8個月的嬰兒,毅然參加全、灌人民武裝起義,擔任政工員,隨起義部隊轉戰全縣、灌陽湘桂邊界。由于起義受挫,她與13位同志轉移到兩河鄉黃泥沖村。因地痞告密不幸被俘入獄。敵人反復嚴刑拷打逼問,她始終嚴守黨的紀律堅貞不屈。當年9月15日,在全縣城北隅蔣家塘畔被國民黨反動政府殘酷殺害。她的遺體被敵人殘暴地割乳剖腹。解放后,縣人民政府追認為革命烈士將其遺骨遷葬于鳳凰山南麓,并立碑紀念。
2003年2月,全州高中追認她為青年學生楷模,在她的母校森林學園建立紀念碑,并由蔣昌松研究員創作雕像。謹此,教育青年學生繼承先烈遺志,為祖國繁榮昌盛,為實現共產主義遠大理想而奮斗!